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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澜不惊:清廷预备立宪时的北京

2017.07.06 10:5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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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1906年(清·光绪32年)9月1日,清廷颁布了《宣示预备立宪谕》,“预备立宪”由此而来。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,同时颁布《钦定宪法大纲》23条。图片来源:旧影阁的凤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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